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2023年土地出让推介会

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2023年土地出让推介会

2月25日,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2023年土地出让推介会。长春市规自局副局长卢威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张城博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尹相飞、调查信息处处长王闯、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程长辉等业务处室领导出席推介会。中海、中土、华润、保利、融创等70余家地产公司参加推介。

长春市规自局副局长卢威在推介会上表示,长春经开区为长春市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、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、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了卓越的贡献。经开区作为“六城联动”的科技创新城,重点发展医药、光电信息、航空航天3个主导产业。多年来,经开区致力于区域协调可持续性发展,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,提升综合环境品质,为长春市民打造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的宜居宜业宜商宜养之地,已成为长春市东部发展区域重要的生活服务配套版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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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本次推介土地共计18块,总面积约93.85公顷。其中,居住地块10块,面积约57.25公顷;商业地块3块,面积约8.94公顷;商住混合地块5块,面积约27.65公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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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空间上看,这些地块主要分布在5个片区,分别是自由大路-南湖大路片区、摩天活力城片区、东方广场片区、伊通河金钱片区、环卡伦湖片区,覆盖了当前经开区重点发展区域,布局均衡,特别是住宅用地,既有刚需型住房,又有改善型住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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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本次推介会推介地块简介

推介地块一

位于临河街以东、海口路以南,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,用地面积0.57公顷,容积率2.0,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二

位于南湖大路以北、规划苏州北街以西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,总用地面积3.77公顷。其中,居住用地面积2.37公顷,容积率1.7-1.8,限高54米;商业用地面积1.4公顷,容积率5.0,限高100米。

推介地块三

位于昆山路以北、兰州街以西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1.02公顷,容积率1.7-1.8,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四

位于仙台大街以东、芜湖路以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商务用地,总用地面积5.75公顷。其中,居住用地面积3.61公顷,容积率1.7-1.8,限高54米;商业商务用地面积2.14公顷,容积率5.0,限高100米。

推介地块五

位于仙台大街以东、芜湖路以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商务用地,总用地面积3.4公顷。其中,居住用地面积2.16公顷,容积率1.7-1.8,限高54米;商业商务用地面积1.24公顷,容积率5.0,限高100米。

推介地块六

位于大连路以北、锦州街以西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10.79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七

位于大连路以北、哈尔滨大街以东、东新路以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6.3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八

位于大连路以南、哈尔滨大街以西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3.41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九

位于自由东路以南、新开河路以西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6.03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十

位于自由东路以南、规划四路以西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2.74公顷,容积率1.4-1.6,建筑限高36米。

推介地块十一

位于金钱路以东、银柳路以北。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,用地面积2.65公顷,容积率4.0,建筑限高100米。

推介地块十二

位于金钱路以东、银柳路以南。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,用地面积5.72公顷,容积率4.0,建筑限高100米。

推介地块十三

位于远达大街以西、金华路以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9.07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十四

位于远达大街以西、银柳路以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5.53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十五

位于远达大街以西、银柳路以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4.47公顷,容积率1.7-1.8,建筑限高54米。

推介地块十六

位于山水大道以东、丙四十六路以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,总用地面积6.65公顷。其中,居住用地面积5.62公顷,容积率1.4-1.5,限高36米;商业用地面积1.03公顷,容积率3.0,限高36米。

推介地块十七

位于山水大道以东、丙四十六路以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,总用地面积8.09公顷。其中,居住用地面积6.53公顷,容积率1.4-1.5,限高36米;商业用地面积1.57公顷,容积率3.0,限高36米。

推介地块十八

位于山水大道以东、丙四十七路以南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,用地面积7.89公顷,容积率1.4-1.5,建筑限高36米。